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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3年,烟台将对小微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发布时间: 2021-12-01 13:44 | 文章来源: 2021—2023年,烟台将对小微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提出支持小升规培育,2021-2023年,对小微企业通过加快发展、技术改造、增资扩产等转型升级首次升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分三年给予最高 20 万元的奖励,首年奖励 10 万元;对第二、三年仍在...

  今天上午,在《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激发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闻发布会上,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宏解读有关政策。

  《意见》指出,在大力培育市场主体方面,我市提出了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提高民营企业家队伍素质、完善创业创新服务体系、扎实推进企业“小升规”、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等壮大市场主体规模、推动企业做优做强的政策措施。其中提出支持小升规培育,2021-2023年,对小微企业通过加快发展、技术改造、增资扩产等转型升级首次升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分三年给予最高 20 万元的奖励,首年奖励 10 万元;对第二、三年仍在统计部门联网直报库的规上工业企业每年分别奖励 5 万元,壮大规模以上企业规模。

  另外,为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的资金支持。

  在健全创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方面,提出了实施企业开办流程再造、创新包容审慎监管、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优化供水供电供气服务、提升通关查验服务水平等改善政府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举措。其中简化用水用气报装部分,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全面取消在水电气报装中设立的附加审批要件和手续;取消10千伏普通用户受电工程设计审查和中间检查环节;用电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实行“四零”服务的用户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供电企业投资至电能表;符合电力直接接入条件且无工程的小微企业,实现当日申请、次日接电。

 

关键词 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