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随着网络科技的不断发展,大众都迷上了直播平台、直播网站、短视频播放平台等,随着人类好奇心与虚荣心无限的增长,会有大部分人给主播刷礼物,从而给直播企业带来无限利润。本文针对直播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介绍:直播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3月10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发布特别提示,明确电商类、教育类、医疗类、培训类、金融类、旅游类、美食类、体育类、聊天类等直播不属于网络表演,不需要申请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51号),并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范围的有关通知,《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审批范围包括:网络音乐、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和展览、比赛活动。对于不符合审批范围从事其他互联网经营活动的单位,不予发放《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需要提示的是,网络表演是指以网络表演者以现场进行的文艺表演活动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电商类、教育类、医疗类、培训类、金融类、旅游类、美食类、体育类、聊天类等直播不属于网络表演,不需要申请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直播平台申请直播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各个地区要求也会有所差异):
1、纯内资企业
2、注册资金100万以上
3、有确定的网络文化经营方向(如游戏、音乐、动漫、表演)
4、有明确的营业执照以及经营范围
5、具备开展网络文化活动需要的从业人员以及技术人员
6、开展活动具备的工作场所,设备设施以及经营管理措施
7、其他相关规定
直播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扫描件。
2:公司章程的彩色扫面件。
3:股东法人的深份证的彩色扫描件。
4:网站的域名证书。
5:如果公司有法人股的,另外需要法人股的彩色扫描件。
6:人员的计算机专业证书复印件。
办理直播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材料符合立项要求则可立项,不符合立项要求则打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3:由文化行政部门市场处审查立项,审查通过交由文化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未通过则打回并说明理由。
4:文化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审核通过,交由分管厅长审定。
5:分管厅长审定后上报文化部进行审批。
6:苑佳俊在二十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批结果,批准则发放《网络文化经营许可》,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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