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税务局获悉,2021年,我省税务部门精准落实优惠税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全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为高新技术企业落实减免税费109.71亿元,首次超过百亿元。
按照现行税收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执行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制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其他行业为75%;对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
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对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技术创新起到积极作用,高新技术企业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
数据显示,2021年,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8.53%,企业盈利面达76.19%,竞争力持续增强,产品需求旺盛。高新技术企业户数首次突破万户大关,达到11138户,同比增长18.24%,较2019年增长44.40%。我省初步形成环京津地区协同创新增长带、雄安新区和张家口市两个创新科技增长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进入“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