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截至今年2月,全省市场主体总数达415.17万户,同比增长12.42%,较2021年底净增4.2万户。全省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成效显著,市场主体呈快速发展态势。
为推动我省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全省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省市场监管局围绕优化市场准入和培育个体工商户实施系列便利举措,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将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分类推进改革,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着力推动促进市场主体倍增。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实现市场主体登记全部23项事项跨省通办、全国通办,全面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开展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平均5.77个工作时以内,企业开办更加便捷。2021年7月以来,全省近一半的新设市场主体享受到改革红利。此外,进一步优化简易注销登记,拓展适用范围至所有市场主体,简易注销公示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
为积极培育个体工商户,我省进一步健全机制,发挥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培育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抓好政策支持,结合实际不断调整完善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完善针对个体工商户的服务体系,着力构建更加普惠、更加易得、更加可及、更加持续的长效机制。深入实施“个转企”工程,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通过建立绿色通道、简化相关手续、减免费用负担、加强金融扶持、强化公共服务,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扫清障碍,逐步优化市场主体结构。
在做好“放”和“服”的同时,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在“管”上进行创新,构建更为公平合理的市场环境。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统筹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注重竞争监管效能提升,积极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逐步建立“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协同保护格局,服务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随着各项措施的推行,我省市场主体总量持续稳步增长,成效初步显现。截至2021年12月,全省市场主体总数达到410.97万户,年增长12.7%,超额完成年增长11%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