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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北京将培育支持一批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北交所上市

发布时间: 2021-11-19 15:24 | 文章来源: “十四五”北京将培育支持一批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北交所上市

“十四五”时期,北京将高水平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实现与沪深两大交易所和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三大板块错位发展。完善交易所服务功能,培育支持一批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

  北京11月18日电 (杜燕 徐婧)“十四五”时期,北京将高水平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实现与沪深两大交易所和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三大板块错位发展。完善交易所服务功能,培育支持一批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北交所上市。

  18日,《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发布。《规划》提出“七大行动”,即金融、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文化产业、商务服务、流通服务、生活服务七大领域提质升级行动。

  其中,现代金融优势巩固提升行动以打造全球金融科技创新中心为目标,聚焦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文化金融、数字金融发展,高标准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发挥金融街、北京商务中心区的引领辐射作用,支持金科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城市副中心运河商务区等功能区培育新兴金融服务集群,巩固提升北京现代金融国际国内比较优势。

  加强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建设

  《规划》提出,北京将助力国家金融监管体系建设。高标准做好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服务保障,加强与“一委一行两会”、金融央企、金融组织总部对接,承接新拓展金融监管职能和业务在京落地。发挥各类行业协会和行业保障基金作用,支持国家金融标准制定和实施,保障国家金融监管体系安全、高效、有序运行。加强科技赋能金融监管,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提升风险动态监测科技水平,逐步建立金融风险综合监测指数体系,打造国家金融风险监控中心。

  引领更高水平国际金融开放。用好“两区”建设政策优势,以离岸金融、人民币国际化等领域为重点,开展金融开放模式创新,争取一批金融改革开放的突破性试点在京率先实施。加大“一带一路”倡议金融工具创新,支持高水平的国际金融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全球金融治理。发挥好北京金融法院的作用,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筹建或引入国际一流金融仲裁机构,建立与国际规则接轨的多层次金融纠纷解决机制,深度融入国际金融秩序构建。

  构建全球领先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规划》提出,北京将高水平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深化新三板改革,全方位保障北京证券交易所建设,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实现与沪深两大交易所和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三大板块错位发展。探索符合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发行制度、交易机制和监管模式,推动健全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全链条制度体系。加强与沪深交易所、区域性股权市场的互联互通,促进形成符合中小企业成长需求的多层次市场生态。完善交易所服务功能,培育支持一批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北交所上市。

  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支撑能力

  《规划》提出,北京将创建中关村科创金融试验区,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完善北京市贷款服务中心的首贷、续贷、确权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各项服务,高标准运营北京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北京市贷款服务中心。推进股债联动试点,支持开展“投贷保”联动等多种服务模式创新。用好科创母基金,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资源配置。引导金融机构设立科技支行、科技金融事业部,培育一批专注服务科创企业的专营机构。

  巩固金融科技创新领先优势

  《规划》提出,北京将聚焦支付清算、监管科技、智能金融、数字保险等重点领域,推动金融科技要素集聚和重大项目落地,培育细分领域的“单项冠军”“独角兽”。支持以企业为主体,联合研究机构,开展金融科技底层关键技术、前沿技术研发,在新技术领域尽快形成一批知识产权和专利,打造金融科技前沿创新高地。探索进出有序的沙箱监管常态化机制,在智慧政务、便民生活、智慧医疗等领域开展一批金融科技场景应用示范项目,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复制推广。

  加快国际绿色金融中心建设

  《规划》提出,北京将积极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推动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高水平建设北京绿色交易所,承建全国资源减排(CCER)交易中心,探索建设绿色债券中心。创建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大力发展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探索开展跨境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绿色债券、绿色股权投融资业务,将副中心建设成为绿色金融功能主要承载区和先行示范区。积极发展绿色基金、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支持绿色认定、评估、信息披露等专业服务机构落地,探索建立统一的绿色项目认定标准和评估机制,推动重点行业加快转变用能方式,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同时,北京将加强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推动北京-伦敦绿色科技创新与投资中心建设,积极谋划国际绿色项目库,深度参与可持续金融国际标准建设、绿色金融国际治理。创新开发绿色融资工具,支持企业在境外发行绿色债券,支持境外投资者依法合规参与北京市绿色金融活动。搭建好绿色金融国际论坛、“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全体会议等标志性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