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帮扶力度,更好稳定就业、改善民生,江西省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若干措施》,通过提供税收优惠、改善金融服务、促进消费等15条政策措施,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负。
《若干措施》提出,对受疫情影响较深的“定期定额”纳税人,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对企业因疫情导致发生重大经济损失,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困难减免。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年内新增200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采取“先贷后借”模式,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银行机构发放贷款的平均利率控制在5.5%左右。鼓励各地用政府续贷周转金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短期过桥转贷资金服务,重点面向受疫情影响较深的中小微企业,解决企业到期还款资金不足的问题,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运用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和信用贷款政策,支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受疫情影响较深的行业融资纾困,3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还旧借新,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