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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建省出台15项举措助力中小企业降本减负

发布时间: 2021-06-15 16:35 | 文章来源: 2021年福建省出台15项举措助力中小企业降本减负

2021年福建省出台15项举措助力中小企业降本减负,在持续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方面,《要点》提出持续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继续降低涉企收费,落实落细减税降费红利等三项工作....

  近日,省降成本厅际联席会议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印发《福建省2021年降低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点》(下简称《要点》),从四方面提出开展15项工作,旨在发挥政策综合效应,持续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在持续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方面,《要点》提出持续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继续降低涉企收费、落实落细减税降费红利等三项工作。具体举措包括: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到15万元,将其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继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继续开展宽带和专线提速惠企工作,继续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疫情防控所需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标准执行零收费政策;精简纳税申报流程,实现主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和10个财产行为税一体化申报;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决防止搞集中清欠税收、乱收费削减政策红利等。

  在推动降低生产要素成本方面,《要点》提出落实降低融资成本、用地成本、用工成本、用能成本、物流成本五项工作。具体举措包括:实施好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和延期还本付息两项直达实体的政策工具,加大无还本续贷、信用贷、首贷等信贷支持,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鼓励各地依法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使用土地,减轻企业一次性支付土地出让费用负担;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推广应用“转供电费码”,推动工商业特别是中小工商业企业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取消港口建设费,民航发展基金航空公司征收标准在原有降低50%基础上再降低20%等。

  此外,在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账款长效机制方面,《要点》提出了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和预算审核、依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及时支付、畅通投诉渠道的若干具体举措;在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提出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省全覆盖、制定《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大涉企违规收费查处力度等举措,纵深推进涉企事项“放管服”改革、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优化服务环境、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切实帮助企业减轻负担。

关键词 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