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市率先在全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建体系”“促发展”“重扶持”“优环境”等18条举措,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建体系”是指进一步完善全市政府性担保体系建设,建立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加大市级对县市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资本金投入,县区财政按不低于1:1比例给予配套注资,确保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规模与经营发展需求相匹配。
融资担保的发展离不开担保机构的健康发展,芜湖市将建立专业化运营机制,提高担保决策效率。改进和完善考核机制,取消盈利考核指标,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担保代偿率容忍度提高至6%。健全不良资产处置机制,进一步增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内生能力和动力。
“新政策的核心意义在于加大各级财政对中小微企业和担保机构的扶持力度。”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具体措施包括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实现全市年化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1%;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等减收担保费;优化风险补偿分担机制,提高市级承担的代偿补助比例,压实县区代偿补助责任。
此外,芜湖市还将持续优化担保市场环境,提高担保机构积极性,通过积极推进全市政银担合作、完善尽职免责机制、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等措施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实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和弦共振。(吕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