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新疆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深入学习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工作报告中回顾了“十三五”时期知识产权工作历史性成就和2020年主要工作进展,就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出明确要求,明确了“十四五”知识产权工作总体思路,部署了2021年重点工作。报告指出在不平凡的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各项业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会议强调,2021年对做好“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工作意义重大,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线,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推动知识产权创新和成果运用转化。推进自治区“十四五”知识产权工作规划实施,创建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服务机制,促进转移转化、质押融资、交易流转、收购托管、导航评议等综合性运用。探索推进专利运营新模式,盘活知识产权资产存量。
二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化知识产权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侵权违法行为的惩处。充分挖掘新疆特色地理标志产品,形成更多区域特色地理标志品牌,打造地域特色经济,发挥特色地理标志产品对区域产业的集聚带动效应,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三是深入实施“质量强区”战略。扎实推进“百千万质量强企工程”“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等质量提升行动。融合运用“标准+认证+质量”三位一体手段,推进“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工程。
四是加快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整合推动自治区级质检、计量、纤检、特检机构为主体,以各地县技术机构为成员的横向协同、纵向一体的检测联盟,实现市场共同开发、能力共同提高、业务共同开展、科研共同推进、项目共同投入、成果共同享有,进一步优化检验检测机构布局,推动区地一体化协调发展。
原文标题:新疆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工作会议精神
文章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