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主要集中在增值电信业务领域。自对外开放以来,增值电信业务开放种类呈扩大之势,外资股权比例呈放宽态势。按照2015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共设置10项增值电信业务,外商投资企业可分类适用WTO政策、CEPA政策和上海自贸区政策申请,部分业务开放比例至100%。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18年6月底,获得批准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共99家,其中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许可证的62家,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发批复的37家(上海自贸区内企业)。
二、按业务分类情况
99家外商投资电信企业中,工业和信息化部许可的62家企业合计拥有102个业务许可,其中提供信息服务业务的企业最多。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批复的37家自贸区内企业合计拥有41个业务许可,经营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的居于各项业务之首。总体而言,信息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和国内呼叫中心三项业务许可数量位居前三甲,占全部业务许可颁发数量的81%。
三、按地域分类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许可的62家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注册地分布如图3所示。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批复的37家自贸区内企业注册地均为上海。北上广三地注册企业数量遥遥领先,占比达86%,区域发展不均衡现象突出。
四、按外资来源分类情况
99家外商投资电信企业中,过半数企业的外方资本来源于香港,其次是美国和日本,三者共计占总量的76%。
五、按外资占比分类情况
99家外商投资电信企业中,外商独资企业有30家,占比30%;外资比例在50%至100%区间的企业有5家,约占5%。外资比为50%的有20家,约占20%;较多企业外资持有股权比例在10%至50%之间,有39家,约占39%;外资比例在0至10%(含10%)区间为5家,占比5%。
六、按外资所在层级分类情况
外方投资者既可能是持证企业的直接股东,也可能是二级以上多层级的间接股东。99家外商投资电信企业中,外资直接持股的约占2/3;间接持股的约占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