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中,处于劳动年龄、未到劳动年龄和超过劳动年龄但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之和。或者表述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总人口中减去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之后的人口。
人力资源也指一定时期内组织中的人所拥有的能够被企业所用,且对价值创造起贡献作用的教育、能力、技能、经验、体力等的总称。狭义讲就是企事业单位独立的经营团体所需人员具备的能力(资源)。
人力资源公司注册条件:
1.应当是独立机构,专门从事职业中介等职业介绍类业务;
2.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应有3年以上劳动人事工作经历,并且至少有5名大专以上学历,且取得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专业工作人员;
3.办公或经营场所的房屋应是商业用房且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如果办公或经营场所是租赁的,租赁合同期限应该在一年以上;
4. 有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和制度以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人力资源公司如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b.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c.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这也就是说,只要人力资源公司具备以上条件,在依法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之后,就可以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