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知识产权局、宁东市场监管局: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迅速把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落到实处,按照自治区党委“12345”总体部署,突出创新驱动战略,坚持创新引领“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发展、创新服务“九个支撑”重点任务,持续优化创新生态、厚值创新力量,以知识产权实际举措,协调创新联动,服务创新主体,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部署,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研究制定了《知识产权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十四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2022年8月9日
知识产权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十四条措施
一、加强知识产权主体培育,提升地区创新综合实力
1.开展试点示范培育。鼓励中小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县域、园区建设,对国家认定的示范城市、县域、园区分别予以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资金支持;对国家认定的试点城市、县域、园区分别予以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资金支持。
2.强化专利导航工作。加快建设、培育我区专利导航服务基地,推动专利导航服务常态化、市场化。聚焦自治区“六新”产业发展和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需求,安排110万元专项,用于开展现代枸杞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东数西算等专利导航项目,为产业和企业技术研发、专利布局、专利运营、风险规避等提供战略信息参考。
3.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发挥商标品牌指导站便利化服务功能,积极服务自治区“六优”产业发展,指导帮扶各类市场主体解决商标品牌创造、管理、维权、市场拓展等方面难题,挖掘、培育一批具有市场潜力、竞争力的高价值商标品牌。对运营成效显著的自治区商标品牌指导站予以20万元资金补助。支持中小微企业商标运营,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中国自主品牌博览会等特色活动,全面提升我区优势产业商标品牌知名度。
二、加快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创新成果惠企强企
4.促进专利成果转移转化。推进我区专利产业化发展,支持专利成果规模化实施应用。搭建供需平台,畅通流转渠道,促进高校院所对中小企业实施专利开放许可,降低企业获取专利技术成本。支持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知识产权通过许可、转让、作价入股等方式向我区中小微企业进行转化运用,对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的,按转化交易额的5%予以最高100万元补助。
5.推进地理标志融合发展。加强我区地方特色产品知识产权价值挖掘,大力培育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深度挖掘地理标志产业功能价值,开展地理标志运营试点工作,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引导企业打造地理标志品牌。借助“双品网购节”等活动,促进地理标志产品与电商直播平台深度融合,拓宽企业销售渠道、拉动消费需求,以商标和地理标志品牌助力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加大知识产权金融赋能,引导政策资金纾困助企
6.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范围。持续推动“政银企”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模式,鼓励担保、保险、银行合作开展中小微企业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组合质押,扩大融资额度。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深度融合,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着力构建便利、高效、经济的知识产权融资新模式。
7.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强化“政、银、保、担”合作,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不低于2亿元担保贷款,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各市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推进金融机构对青铜峡工业园、平罗工业园、中宁工业园、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等重点园区和重点产业进行政策支持,合理设置还款期限、开通绿色服务通道等,加大对园区内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
四、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多措并举推进便民利企
8.强化服务体系建设。编制发布《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明确知识产权服务事项类别名称、服务内容、服务形式及办理流程,为企业办事创业提供最大便利化服务,切实推动我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加快实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
9.拓宽优先审查渠道。借助国家专利优先审查“绿色通道”,在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间、提升推荐质量方面推行知识产权快服务。针对全区智能装备制造、新型材料、现代化工等重点产业领域,优先安排100件高质量发明专利申请进入优先审查通道,满足创新主体对专利申请获得快速授权的迫切需求,最大限度为企业争取市场。
10.开展知识产权托管。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园区进行知识产权托管,统筹协调政府部门、园区及服务机构等,面向园区中小型企业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导和支持服务机构提供知识产权申请、专利信息分析、维权援助等无偿服务,提升园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对认定的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机构予以20万元支持。
11.加大服务业支持力度。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依托线上平台,创新“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模式。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主动对接创新主体,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向社会公众提供专利、商标代理援助等公益服务。支持TISC机构、公共服务备案网点等载体发挥资源优势,向企业免费提供知识产权信息便利化服务。
12.提升窗口服务能力。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窗口前沿阵地作用,推行专利质押登记、专利许可备案、专利费用减缴等知识产权业务“一网通办”,“一站式”服务,在五市设立商标咨询、服务窗口。结合企业需求,积极拓展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口业务范围。充分利用窗口服务空间和网站等载体,组织公益性对接、政策宣讲等各类活动。
五、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
13.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制定《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年度推进计划,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改革任务,推进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
14.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大对侵犯各类市场主体专利权行政裁决工作力度。开展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官方标志、特殊标志等知识产权专项保护行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加强地理标志的保护、管理和使用,加大对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宁夏枸杞、盐池滩羊等地理标志的重点保护和协同保护,加快“盐池滩羊”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对列入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试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区试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等建设的,给予20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