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记者从青海省知识产权局获悉,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青海省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若干措施》,推动建立司法、知识产权部门、仲裁机构等多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共同推动我省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
据悉,《若干措施》围绕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制建设、调解工作推进、调解业务能力建设、调解工作保障等四个方面提出具体工作。旨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间衔接联动机制,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制度;推进各类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不断拓展知识产权纠纷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的广度和深度;夯实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知识产权各专业与法律服务类人才的作用,建立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员队伍;同时,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做好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经费保障。
省市场监管局将积极推动各相关单位加强信息沟通和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指导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有序有力落实《若干措施》各项内容,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类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的功能,提高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