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北京冬奥会如火如荼地展开,吉祥物“冰墩墩”也受到大家的热捧。记者从天津市知识产权局获悉,春节前后,天津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800余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6757户次,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给“冰墩墩”戴上严密无形的“知识产权保护罩”。
2月11日,北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网上巡查中发现,辖区某空气净化公司在其抖音企业号中发布了一条短视频,宣传其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空气净化除甲醛的案例。经调查取证,该公司在未获得北京2022年冬奥会及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许可或授权的情况下,在其用于营销宣传的短视频中,擅自使用北京冬奥会专用标志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企业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市知识产权局商标处处长陈克俭告诉记者:“根据《天津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天津市充分调配力量,全面加强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城市。”
连日来,天津市加强执法检查,重点查处蹭冬奥会标志热度、搭便车等非法营销行为,筑牢知识产权保护“防火墙”。同时,通过开展一系列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提升了广大群众对冬奥会图案、会徽、吉祥物等奥林匹克标志的认识,引导群众自觉树立保护冬奥会知识产权意识。目前,天津市没有在商业街区、旅游景点等发现假冒冬奥会纪念品的情况。
哪些行为会涉及冬奥会知识产权侵权?商品包装印制北京奥运会会徽、吉祥物或奥林匹克五环图案,企业、商品、服务等广告中使用“奥运”二字或“北京2022”等字样,如果没有得到权利人许可,都是侵权行为。在企业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介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及其近似标志,利用与奥林匹克运动有关元素开展活动,都是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