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印发《陕西省知识产权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进行奖励。根据举报内容及执法机关对违法当事人罚没金额和举报人配合执法核查工作情况,按照以下规定奖励:(一)罚没5万元以上,同时举报人积极主动参与配合线索核查工作的,给予800-1000元奖励;(二)罚没2-5万元,同时举报人配合线索核查工作的,给予500-800元奖励;(三)罚没2万元以下或举报人仅提供违法行为的线索,不直接协助查处的,给予300-500元奖励。举报信息涉及重大知识产权案件或对查处知识产权案件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可以不受第一款最高奖励金额的限制。
陕知发〔2021〕32号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知识产权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加强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参与举报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积极性,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我局修订了《陕西省知识产权举报奖励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2021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
联 系 人:上官敬东
《陕西省知识产权举报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社会公众参与举报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积极性,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陕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负责知识产权举报奖励工作的实施,受陕西省知识产权局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主要涉及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方式:陕西省境内拨打029-12315转3;
(二)网上举报方式:
1.登陆/网址,填写举报信息;
(三)面交或邮寄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1楼中国(陕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第五条举报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
(二)有具体的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
(三)违法行为发生地在陕西省行政管辖范围;
(四)未经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受理;未就此事项向其他相关单位举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