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东城法院审结了小说《风筝》作者诉电视剧《风筝》侵权案。
1、小说《风筝》
肖锚著的《风筝》讲述了特工郑耀先,在危机四伏的处境中如履薄冰,为找出“影子”完成任务,隐姓埋名三十余年,竭尽所能、无怨无悔的故事。
2、电视剧《风筝》
《风筝》是由柳云龙执导,柳云龙、罗海琼、李小冉领衔主演的年代谍战剧。该剧以潜伏于军统内部的共产党员“风筝”的人生与情感经历为主线,讲述了一个共产党情报员坚守信仰的故事。
3、事件回溯
肖锚是长篇小说《风筝》的作者,于2009年与电视剧《风筝》的出品方北京东方联盟公司签订了协议,约定其为电视剧《风筝》创作剧本,同时约定其享有原著作者署名权及电视剧编剧署名权。
电视剧播出后,肖锚发现该剧编剧署名不是自己,故将电视剧《风筝》的出品方北京东方联盟等四家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其赔礼道歉、赔偿21万元。
4、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电视剧和小说在故事整体框架及脉络基本相同,人物关系设置也基本相同,内容也有大量情节和桥段雷同,足以认定电视剧使用了小说的相关内容。故判令北京东方联盟等公司在电视剧《风筝》上为小说作者署名为编剧及原著作者,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