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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尽可能的降低商标转让时的风险

发布时间: 2019-11-22 11:39 | 文章来源: 如何尽可能的降低商标转让时的风险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同时,商标转让是一种快速获取注册商标的方法,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可能会因为对一些问题不清楚而吃亏.,...

  如何尽可能的降低商标转让时的风险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同时,商标转让是一种快速获取注册商标的方法,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可能会因为对一些问题不清楚而“吃亏”。今天,小编就和大家聊聊我们在进行商标转让前应该重点了解的8个问题,以此降低我们在商标转让中可能遇到的风险。

  1、还未注册成功的商标能否转让

  已提交申请并拿到受理通知书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是可以申请转让的,不过,未获注册的商标可能存在被驳回的风险,转让之后,风险就会由转让方转移到受让方。

  2、转让商标是否为有效商标

  在物色到心仪商标想购买的时候,可先在一品知识产权 免费使用【商标查询】 ,查看该商标的法律状态,了解该商标是否存在被提异议或无效宣告等情况。

  3、待转让商标的有效期还剩多少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对于转让处于续展期或者宽展期的商标,双方要及时为商标办理续展或宽展。如果商标已经过了宽展期,商标转让是不会被商标局核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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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待转让商标的许可情况

  受让方要了解清楚转让方是否在转让商标之前有无许可给其他公司使用此商标。根据《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 “注册商标的转让不影响转让前已经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商标被转让后,被许可人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依旧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从而对转让商标的受让人会产生不利影响。

  对于转让在先被许可给他人使用的商标,转让方和受让方最好就此问题达成协议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5、待转让商标是否被质押或冻结

  转让之前,受让方需要重视转让商标是否已被质押或冻结。被人民法院查封的商标以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在查封期和质押期内,未经人民法院和质权人的同意,该商标不得转让。

  6、商标是否已被重复转让

  为了骗取高额的商标转让费,有些不法分子通过重复转让商标的诈骗手段来忽悠急于获取商标证书的受让人。因此,受让人需要调查转让人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书的真实性以及调查转让人是否为商标注册人,转让人名称与商标局官网上的申请人名义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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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相同近似标要一并办理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受让方一定要向转让方确认待转让商标是否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有相同或近似商标。如果有,请一定督促对方将商标转让给自己,防止日后出现纠纷。

  8、是否需要向商标局提交转让公证书

  在现在的商标转让实务中,商标局已不强制要求提交转让公证书。当审查员在审核转让时认为转让方的签字或者公章与申请时不符或存在其他疑点,商标局会下发补正通知书,要求递交公证书。

  不过,小编建议大家还是去公证处对商标转让进行公证。公证可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防止欺诈、虚假转让的发生,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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