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披露的判决书显示,北京妙奇艺娱乐文化有限公司未经爱奇艺公司允许,擅自主办、宣传了名为“FunCity奇艺之城 艺术嘉年华”的教育文化娱乐活动,单张门票售价为60-340元不等。因其对外宣传中使用“奇艺”字样,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标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要求妙奇艺公司停止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150万元。
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妙奇艺公司使用的字号包含“奇艺”二字,与涉案“奇艺”商标及奇艺公司的字号相同,与“爱奇艺”商标以及爱奇艺公司的字号仅一字之差,具有攀附爱奇艺影响力的主观故意。
2019年7月一审判处北京妙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停止在对外宣传中使用“奇艺”字样,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奇艺”字样;连续72小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爱奇艺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开支50000元,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18300元。
爱奇艺随后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6月20日,海淀区人民法院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北京妙奇艺娱乐文化有限公司名下有存款、车辆、房屋或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将被执行人北京妙奇艺娱乐文化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
北京妙奇艺娱乐文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红燕,2020年5月22日公司注销。(来源:科技边角料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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