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听许可证由广电总局按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 业务类别分为播放自办节目、转播节目和提供节目集成运营服务等。 接收终端分为计算机、电视机、手机及其它各类电子设备。 凡是公司要经营视频、音频等的内容,都可以被政府认定需要办理此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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