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的设立不仅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同时还需要准备一些比较繁琐的准备资料。
1、其母公司下面的分公司必须有至少5家,且母公司的注册资金必须在5000万元以上;
2、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加起来要至少1个亿;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4、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5、集团母公司应是一个全民所有制大型企业或国家控股的公司,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股权的企业法人,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应当是母公司对其参股或者与母子公司形成生产经营、协作联系的其他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6、必须有多层次的组织结构。除核心企业外,必须有三个以上的紧密层企业,还可以有半紧密层和松散层企业;
7、集团的核心企业与其他成员企业之间,要通过资产和生产经营的纽带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集团公司之所以是集团公司,是因为它是由众多分公司组建而成的,这就好像前苏联一样。如果把前苏联比作集团公司,那么苏联的附属国就是子公司。所以,如果自己也行设立集团公司,那么就需要有一定数量的子公司,同时对于所有公司的资金总数加起来必须在5000万以上。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集团章程(公司加盖公章);
4、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理事会决议) ;
5、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
6、集团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核名申请书、核名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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