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内容都有哪些?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如果知识产权权利人本人有发现了侵犯了自己权益的货物的时候,可以要求海关扣留侵权货物。由于权利人难以发现侵权行为,根据中国海关目前的数据,海关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主要是建立在海关主动查封的基础上。
《海关法》相关规定
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也称为边界保护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边境执法,是指海关停止采取强制措施的入口或出口货物侵犯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保护在边境。它是一种对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
中国海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措施包括:
(一)扣押涉嫌侵权的进出口货物;
(二)调查处理涉嫌侵权的商品;
(三)对进出口侵权货物的收发货人、转让涉嫌刑事案件的收发货人等实施行政处罚。
根据《海关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海关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护进出境货物的知识产权。
根据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对于违反《海关法》规定,对侵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进行进出口的,由海关对相关货物进行没收并罚款,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相关规定
一、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如果知识产权权利人本人有发现了侵犯了自己权益的货物的时候,可以要求海关扣留侵权货物。由于权利人难以发现侵权行为,根据中国海关目前的数据,海关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主要是建立在海关主动查封的基础上。
二、为了可以更好的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权益进行保护,根据《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权利人可以向向海关总署申请登记其知识产权,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权利人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或名称、国籍等;
(二)知识产权的相关信息,包括名称、内容等;
(三)知识产权许可状况;
(四)知识产权货物名称、产地、价格等是由权利人合法行使的。
(五)权利人知道的关于侵犯自己权益的货物制造商、进出口商、价格等情况。
权利人的申请如果含有相关的证明文件的,应当将文件一并附送。
三、海关总署在收到全部的申请文件后,从收到的那天开始算,需要在三十天内对申请作出是否批准备案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如果说是不批准的,要给申请人说明为什么。
四、那么有哪些情况的申请是不会批准备案的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申请人提交的相关申请文件是不完整的或者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二)申请人并不具备申请资格即申请人不是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利所属人;
(三)申请人申请的知识产权是已经不再受法律、行政法规的保护的。
对于权利人的申请,海关如果申请人申请备案的时候提交的资料和文件不属实的话,可以予以撤销。
五、对于申请人的申请得到了海关保护备案了的,即通过批准的,有效期限以通过批准那天起算,一共十年。这个备案也是可以续展的,如果知识产权是有效的,那么就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去申请续展,而每次续展的有效期还是十年。反之,不申请续展的话,或是相关的知识产权是不再受法律保护的话,备案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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