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服务是需要管理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取得相关资质就能发布信息,在管理方面很棘手。首先应确保贵机构能合法守规,属于正规在册的互联网新闻发布机构。其次要促进信息服务健康和谐发展,有利于民。
直播平台,需要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互联网直播发布者,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并在许可范围内提供服务。通过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等提供互联网直播服务的,还应当依法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
根据《国务院新闻办》颁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拥有该资质的单位有三种:
(1)新闻单位设立的登载超出本单位已刊登播发的新闻信息、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
(2)非新闻单位设立的转载新闻信息、提供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
(3)新闻单位设立的登载本单位已刊登播发的新闻信息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
无论是哪种类型“有5名以上在新闻单位从事新闻工作3年以上的专职新闻编辑人员”都是要求。
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的条件要求:
(1)有健全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章制度。
(2)有10名以上专职新闻编辑人员;其中,在新闻单位从事新闻工作3年以上的新闻编辑人员不少于5名。
(3)有必要的场所、设备和资金,资金来源应当合法。
(4)是依法设立2年以上的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法人,并在近2年内没有因违反有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申请组织为企业法人的,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5)符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关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行业发展的总量、结构、布局的要求。
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除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以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
(2)主要负责人、总编辑是中国公民;
(3)有与服务相适应的专职新闻编辑人员、内容审核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
(4)有健全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制度;
(5)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
(6)有与服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资金。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申请流程:
申请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应当由主办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申请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应提交以下材料:
(1)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制发的《互联网出版业务申请表》;
(2)机构章程;
(3)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
(4)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编辑、技术人员的专业职称证明和身份证明;
(5)工作场所使用证明。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审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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