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PN许可证即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IP-VPN)是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B13类) 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是指经营者利用自有或租用的互联网网络资源,采用TCP/IP协议,为国内用户定制互联网闭合用户群网络的服务。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主要采用IP隧道等基于TCP/IP的技术组建,并提供一定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专网内可实现加密的透明分组传送。
VPN许可证申请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2、跨地区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认缴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省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认缴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3、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4、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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