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即SP许可证,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简称。分为全网SP证和地网SP证。申请经营许可证是在工信部申请,SP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5年,全网SP许可证在工信部办理全网SP续期,地网SP许可证在各省通信管理局办理地网SP续期。
经营增值电信业务SP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首先,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
2、其次,公司注册资金不要为技术入资,或其它入资形势。
3、公司的经营地址不得与注册地址不同。
4、还有就是您所申请的SP公司属于国内的内资公司,如有法人股在其中,而法人股有外资背景不建议申请。
5、公司必须为10位以上技术人员,签定劳动合同,上齐社会保险。
6、公司有相关技术人员,且技术人员至少10人以上。
7、广电背景公司建议不要申请。
同时,办理SP许可证的需要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1、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
2、已设立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控股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
3、一年内新设立的公司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或设立一年以上的公司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期(一年内)审计报告;
4、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清单列表(含姓名、职务、学历、联系方式等),以及身份证和相关资历证明;
5、房屋租赁协议或其办公场地证明、公司为员工所上的社保证明、员工的劳动合同、组织机构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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